她的头发已经白了,但她没有染黑,反而染成一头金发。一大清早还不到八点她就化好妆、戴著耳环。不过她还没有换衣服,身上穿著运动短裤、水蓝色圆领衫,和一双很普通的夹脚凉鞋。她的脚趾甲涂成消防车那种大红色,左脚上戴著一个脚趾戒。
她跟我是同类。
「百丽,亲爱的,怀德告诉我你遭到枪击的时候我简直不敢相信,」她小心地用一只手臂拥抱著我。「你觉得怎样?要不要喝点咖啡或是茶?」
就这样,我准备好好享受被宠爱。既然我妈妈不能亲自上场,怀德的妈妈正好填补了空缺。「喝茶好了。」我热烈地说,她立刻转身到水槽把旧水壶装满水放到炉子上烧。
怀德皱起眉头。「要是你早说想喝茶我就会帮你泡茶了,我还以为你比较喜欢咖啡。」
「我的确喜欢咖啡,可是我也喜欢喝茶,而且我已经喝过咖啡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