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快,三年过去了。
怀里抱著一个刚满周岁的女娃儿,我是真正入籍的任太太。
别问我,连我自己都搞不清楚,为什么我会被抓著去入他任家的户籍,成了他名副其实的妻子。回想起来,是他说不能让孩子成为私生子,既然要生就暂时入他家户籍,就算几年后离婚谁也不能说什么,至少孩子身份证上的父亲栏不会空白。
初夜之后,我过了很幸福的两年。
因为达成协议,他决定当我五年的真丈夫,而我必须在五年之后还他自由。
我知道我是鸵鸟,贪求著短暂的幸福,明知道自己对他动了真情,在合约到期之后绝对会舍不下,还是宁愿逼迫自己不去多想,也不愿意面对迟早会幻灭的现实。
明知这种合作关系根本行不通,我却还是答应他。
只为成全自己眷恋的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