」
崇准给她一个灿烂到不能再灿烂的微笑。
这样的微笑令人眩目,她艳红双靥,低下头来。
越是认识崇华,艳然的困扰越深。
不管到哪里,抬头就可以看到他热情又温柔的目光。她发现自己居然为了他,心脏怦怦跳。
撇开他的在心不谈,他是个非常有才华的人。在普遍混学分混毕业的研究生中,他认真得近乎顽固,眼中燃烧著狂热,完全不管教授操控著他的学分,常常在课堂上和教授激辩得面红耳赤。
这一点,和当年的自己是多么的像。
幼幼社去拜访育幼院时,孩子们最喜欢他。他总是尽力逗得孩子们呵呵笑,身上常挂满了小孩,让他连路都走不动了,却没有一丝不耐烦的样子。
他是真心喜欢孩子,真心想帮他们做一点事情。
艳然发现自己的目光越来越常在他身上打转,想要克制,却压抑不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