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被胶带一圈一圈地缠绕著,十分狼狈。
气氛是危险的,情况是诡谲的,为什么?
原因是,四名大男人讨债公司的身分,而被绑的女人则是债务人,呃……严格说起来,也不真正算是债务人;钱不是她借的,她只是误交损友,替人担保,朋友跑路,她也就倒楣受到波及。
唉唉唉!五十万的债务她哪里还得清啊!就算她愿意把小阿姨留给她的那间迷你卡拉OK店顶让掉,也不见得有人肯在这种时机花钱接手摇摇欲坠、营收只够糊口付房租的破烂店啊!
无能为力之余,她只好一拖再拖、再拖、再拖……拖得现在沦落到被人在下班回家的路上给围堵,将她绑上车,说她白目不还就得吃点苦头被教训!
人家她只是犯了交友不慎的错,钱又不是她借去花的……
能怪谁?怪好友阿花不顾道义自己落跑去?怪景气低迷时机歹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