倒也不是件稀奇的事。
身为他的室友,她在花街跟著讨了不少便宜倒是。
但她仍只是他的室友,并非朋友。
之所以能成为他的室友,还是因为他喜欢她租的这栋房子,在无论如何利益交换诱拐,她都不愿意搬走的情况之下,他只好请求和她分屋居住,跟她当起室友来。稍微认识以后,其实她的心底明白,他相当不喜欢跟别人同住。
比起最初两人刚当室友时几乎整天没说上一句话,最近的情况则好多了,或许是他发现她从不探他隐私,不会问他一些杂七杂八的私人问题,对他所有的决定都不加以干涉,他才渐渐习惯了她的存在,偶尔会跟她聊上几句。
获取他的信任,竟花了她快两年的时间哪!
辛伯不仅是花街的怪客,在她眼中更是不折不扣的怪人。
辛伯?奥榷斯皱眉,瞥了一眼窗外的雨景,似乎正在考虑是否抬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