」可是她和马克当邻居那么久了,他们从来没有来电。
「应该没有,只是他上次跟我说,妳见到他都会抱他、亲他,所以……」她之后又和马克照过几次面,他好像看穿她一点也不想上前抱他,因此都是他主动上前和她勾肩搭背。
「抱歉,妳也知道我的个性,我把他当好朋友,而且我爱死了他的脑袋,他早个天才,智商有一百六十耶!所以他都还没有毕业,一些大企业家已经找上门了。」她喜欢的是他的脑子。
「是吗?」
「妳如果想要偷腥的话,马克是个不错的对象。」
偷腥?「妳在说什么?」罗毓辰哭笑不得。
「妳不是说和凌辉在一起带给妳很大的压力吗?如果马克对妳有意思的话,妳就干脆答应和他交往好了。马克是个很nice的男人。」
「妳别开玩笑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