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倘若他决定将不会娶她,还是会给她一大笔钱。
她会答应参与他「娱亲」的行为,是因为她从南部一个人上台北工作,说真的不到三万的薪水在台北这寸土寸金的地方难以度日,信用卡全刷爆,还是无法满足身为女人的虚荣心,百货公司里的名牌精品对她是极大的诱因,她是个极需银两的时尚败金女。
像她同意订婚,并和他签下协议书后,立刻就有三百万大洋入袋,她这一身的名牌和新买的名车,便是拜他所赐。
其实要不要跟他结婚对她而言无所谓,也不会有一点损失。
没结他照常支付她一笔丰厚的奖金,万一结了婚,她就当少奶奶狂花他的钱,这种好差事,她没理由不答应。
她态度优雅地坐在他对面的位子,大眼楮景仰地看著他,乖乖地听候他差遣,心里在呐喊——「快用钱来砸我吧!董事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