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现自己的相片就「供」在某电视台的网站上明显的位置供人「瞻仰」。
那也就算了,相片下方还出现了一排闪动引入注目的文字——寻找E-mall情人!
寻找E-mail情人?怎么会这样?他的损友不是告诉他,是研究所的资料文件需要相片的吗?
后来他才明白,损友为了十万元出卖他,提供相片让他成为某电视节目所举办「寻找E-mail情人」活动的男主角。且损友又答了约,若他临时抽身不参加节目录影,得赔偿制作单位的—切损失和一千万的违约金。
虽然生气,可为了损友他也只得硬著头皮去当那个什么情人的。更令他怒不可遏的足,这活动竟然是制作单位的花招,为的是骗他这新出炉的「大学王子」上节目好增加收视率?!
在这种情况下他能有什么期待?去!他没翻脸并中途走人已经算是十分有风度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