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开律师事务所回到速食店之后,叶小曼脑海里浮现的净是S加两条直线的符号。
老天!她怎么可以一副钱痴的样子?
但是一百万的确是个令人心动的数目,尤其她又可以完成继续升学的梦想……喔喔,不行,她不能受诱惑,古有明训:「贫贱不能移,富贵不能婬」的不是吗?
可是助人为快乐之本,只要她答应了,就可以挽救一个企业的危机……天老爷——她的心有两队人马正互相叫阵、拔河。
「小曼姐!小曼姐!」
林莉高八度的叫声使她由混乱的思绪中回过神。
「林莉,有什么事吗?」她甩甩头,想甩掉困扰自己的思绪,但是仍徒劳无功,她满脑子浮现的仍是高言所说过的每一句话。
「小曼姐,你没事吧?」林莉用手模模她的额头。「没发烧啊!为什么你看起来怪怪的?喔,我知道了,你一定是恋爱了,对不对?下午你请了两个小时的假,八成去约会了,是不是呀?」
小女生就是爱幻想,对爱情总抱有美好的憧憬。
「你别乱猜了,咦!交班了吗?」她注意到林莉已换下工作服。
「已经过了十分钟了,你再不快交班,待会儿你不是还要到便利商店去工作,你会迟到哦!」林莉的话提醒了她。
「我马上去交班。」看她是怎么了,混混沌沌的,竟然连交班的时刻都忘了。
从速食店到下一个工作地点还必须要半个小时的车程,若是踫到塞车尖峰时间,恐怕全勤奖金就泡汤了。
「小曼姐,今天我有骑机车来,待会儿我带你过去。」林莉很体贴的提议。
「不用了,我自己搭公车就行了,免得耽误你上课的时间。」她替林莉感到相当惋惜;以林莉的聪颖,以及良好的家世,她可以上日间部的学校,偏偏林莉不懂珍惜,一心一意只追求物质上的享受。
「安啦!我们学校好混得很,就算翘课,也不会受影响。你快去交班,我先到外头等你。」林莉率先步出速食店。
☆☆☆☆☆☆☆☆
「小姐,你找错钱了,我刚才给你的是五百元大钞,你怎么才找我二十八元?」一位中年妇人抱怨。
这已经是今天第N次的错误,由于叶小曼的心不在焉,而使错误连连,不是算错帐,就是找错钱,要是这么下去,她这个月的薪水恐怕不够赔。
「小曼,你去清点货品,这儿我来吧。」同事陈雪铃伸出援手。
「谢谢。」她紧绷的神经获得疏解。
拿著点货单,她逐一的清点货架上的食品罐头,正当她做好计量时,眼光被杂志架上的一本旅游杂志给紧紧吸引住。
旅游杂志的专题报道正是汶莱——
汶莱对一般人而言并不是个不熟悉的国家,因为它不是热爱旅游的台湾人向往的热门旅游点。
它给人们最强烈的印象,大概是它是个十分富有的国家。国家领土面积虽然小,人口也不多,但是它是全世界液化天然气的主要供应国,所以人民的平均所得超过两万美元。
由于它位于婆罗洲岛的西北,领土夹在马来西亚的沙巴与沙劳越两省之间,所以马来人为最大宗族,其次为华人、印度人、欧洲人等;而马来语为她的母语,英语则次之。
它也是一个回教国家……
看完旅游杂志的报道,叶小曼的心凉了一大截。
对这样一个完全陌生、语言也不通的国度,她如何能胜任高言交与她的任务?
英语或许是全世界共同的语言,但以她只有高职毕业的程度,在台湾填鸭式教育制度下,她的英语根本只有两个字可形容,那就是——「破」和「烂」。
对她而言,这并不是件见不得人的事。在台湾,除了大学外文系的学生之外,能说得一口流利英语的还真不多见;坊间那么多英语补习班能盛行其道,正是最佳证明。
看来,她还有什么可考虑、可苦恼的?她的冒充根本是行不通的,只要她一开口,就自暴其短,那她如何鱼目混珠呢?
麻雀就是麻雀,翻不了身当凤凰的,她还是当「自己」自在一点。
于是,她决定不再考虑,马上答复高言,请他别把时间浪费在她身上,另觅他人吧。
斑言一接获她的答复,说什么也不肯放弃游说她的机会,又提出再当面谈一谈的要求。
「我现在正在上班——」
「我可以等你下班。」高言在电话那端迫不及待的截断她的话:「叶小姐,我真的很期盼你可以帮许女士渡过这个难关。」
「我是想帮她,可是这不是我能力所及的。」她压低声音,不想引起同事的侧目。「你应该知道,光是语言上的沟通就是一大问题。」
「原来你是担心这个问题。」话筒那端传来高言的闷笑声。「我记得曾告诉你,巴克雷的母亲有一半的中国血统,所以你和巴克雷在语言上的沟通不成问题。」
「你是说——他也会说中文?」
「不止是中文,巴克雷他堪称语言天才,他会的其他国语言也很多。」
「我还是不能答应。」她信心不足。「你请许女士找别人吧!」
「叶小姐,你答应要考虑的。」
「我是答应过——」她知道遵守信诺的道理,但是她不想打打不赢的仗。「但我没有把握可以胜任这个工作。」
「只要你肯答应,其他方面你交给我们处理即可。如果没有九成九的把握,我们也不敢让你去冒险,毕竟你的成败也关系著JYTRN企业。」
「这……」
「或许明天我安排你与许女士见个面,让她亲自向你解说如何?」
「我……」叶小曼沉思了一下,答应道:「好,你安排吧。」
「明天早上九点,我去你的住处接你。」
「嗯。」
☆☆☆☆☆☆☆☆
像害怕叶小曼会反悔而逃跑似的,高言比预定的时间早到了半个小时。
叶小曼从楼上房间的窗户看到了他的座车,不仅为高言尽职的表现而赞赏。
看来她今天也只有赶鸭子上架的份了!她向房东太太借电话向速食店请了病假。
阿弥陀佛,善哉!善哉!她不是个放羊的小孩,而是速食店有规定,除了生病之外,绝不可以任意请假;今天她除了破天荒地说了谎,还打破了一向的全勤记录。
「叶小姐,早。」高言一见到她马上很绅士的替她打开车门。
「早。」她坐进高言的高级轿车,扑鼻而来的是皮革特有的味道。
「睡得还好吗?」高言一边发动车子,一边从后视镜观察她。
其实她很少失眠,但昨晚他的确睡的不是很好。似睡似醒的;幸亏今天不用工作,否则一定会体力透支,精神不济。
「要不要先吃个早餐?」高言很细心的问。
「不用了,没有吃早餐的习惯。」她该庆幸她母亲生了一个「超级耐饿」的胃给她,她经常三餐当一餐吃,却从未闹过胃病。
「你已经够瘦了,不许要减肥了吧!」高言打趣地说。
「我吃多吃少都是一样。」她是不容易发胖的体质,不过以她一百六十五公分的身高,才四十二公斤是嫌瘦了些。
不过,该长肉的地方,她也不比别人少,她绝不是需要塑胸型的女孩,所以林莉常开玩笑说她的肉长对了地方。
斑言不愧是律师,不仅能言善道,更是妙语连珠,跟他聊天的确会让人心情愉悦。
似乎察觉到叶小曼紧张的心情,一路上高言都没提起要她冒充朱安薇一事,反而告诉她一些有关他工作上发生过的糗事。
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,当高言将车子驶进位于外双溪别墅区的朱家豪华宅院,叶小曼好不容易放松的心情再度紧绷起来。
在寸土寸金的台北市,又是如此高级的别墅区,朱家豪华宅院气派得令人目不转楮。
扁是一个前院就宽广得令人咋舌,院子里花木扶疏,还有一座小型的喷水池,池中央有一座希腊神祗的石雕耸立,而池内养有昂贵漂亮的锦鲤。
一阵的急促脚步声传来,只见一位中年妇女从别墅内匆匆忙忙的跑出来,喘著气和高言打招呼。
「高律师,太太恭候你多时了。」当中年妇人的眼光轻移到叶小曼身上时,只见她发出一声惊呼:「小……小姐,你回来了——」
「咳!咳!」高言像在掩饰什么似的发出轻咳,并用眼神示意中年妇人不可多嘴。「王妈,她不是安薇,她是叶小姐,麻烦你通告许女士一声,说叶小姐已经到了。」
「喔,我马上去。」王妈噤声的,但是仍不断回头打量著叶小曼,似乎不相信叶小曼不是朱安薇。
「现在你是不是比较有信心了呢?」高言对叶小曼微微一笑,似乎对王妈的反应很满意,「不过安薇比你年纪大一些,也比你丰满,看来你首先必须做的一件事就是养胖一点。」
瞧吧!她与朱安薇还是有不相同之处。
她随著高言步入别墅内,大厅采挑高的空间,半空垂钓而下豪华的水晶灯、气派且精致的摆设与装潢,处处显示出朱家富有的程度。
脚步声传来,王妈搀扶著一位神情有些憔悴、脸色苍白的妇人正缓缓步下旋梯。
「安……薇……」夫人气若游丝,似乎很虚弱。
叶小曼大概已猜出妇人的身份。
「我是叶小曼。」她做自我介绍。
「叶小姐,对不起,因为你实在长得和我的安薇太相像了,所以我才会情不自禁把你当成安薇。」许筠慢慢的走近她,眼眸更适时泛起泪光。
「真的没想到世上居然有长得如此相像的人!」王妈也忍不住深表赞同。
「许女士,我今天来是——」
「先别说。」许筠打断她的话,只是亲切地握住叶小曼柔若无骨的手,以极心疼的口气道:「孩子,你太瘦了,这么单薄的身子,令我好不心疼。」
这么一句话,令叶小曼激动得有落泪的冲动;她在许筠的身上仿佛见到她已去世的母亲慈爱的模样。
「王妈,去把厨房炖的燕窝端出来给叶小姐补一补。」许筠指示著佣人。
「不,不用了。」一股暖流流过叶小曼的心田,许筠的心意比燕窝来的珍贵。
王妈很迅速地从厨房端出一碗燕窝。「叶小姐,这燕窝不仅可以养颜美容,还可以滋补身体,你快趁热吃了。」
叶小曼瞄了一眼从进门到现在一直没有说话的高言,发现他用笑容注视著这一幕。
「小曼,我可以这么叫你吗?」
许筠的问题马上获得叶小曼的应允。
「来,乖乖地把燕窝吃了。」许筠端过燕窝,仿佛把她当成三岁孩童似的哄。
这种温馨的感觉是叶小曼多年来不曾有过的。
不忍拒绝许筠的好意,她顺从的接过燕窝吃起来。
滋甜味的燕窝吃在嘴里,也甜到了她的心里头。
「高律师,我要你转告小曼的事,你向她提了吗?」许筠注视著高言。他们二人只用眼神在交流,只是掩饰的很好,不让人轻易发觉。
「我还没有告诉叶小姐,因为我认为这件事还是您亲自告诉她比较适当。」
他们口中说的「那件事」指的是什么?叶小曼心中划了个大问号。
「小曼,不管你答不答应帮我的忙,我都决定要收你当干女儿,正所谓相逢自是有缘,你和安薇随不是亲姐妹,但是容貌长得如此相像,这是一份难得的缘。现在安薇病了,逸安又不在我身边,我一个人孤零零的,想不到我的老年竟是如此凄苦……」说著,许筠流下两行清泪。「不过,可能是上天怜悯我,让我可以遇见你,你不会拒绝我这老太婆过分的要求吧?」
收她做干女儿?这样的发展令叶小曼有些措手不及。
「叶小姐,你不要拒绝太太的要求,太太她很可怜,年轻的时候就守寡,含辛茹苦把小姐和少爷抚养成人,原以为可以享清福,没想到却发生这一连串的不幸事件,情何以堪啊!」汪妈说著也跟著流出泪来。
面对这样的局面,叶小曼错愕地说不出话来,只好用眼神向高言求救。
「叶小姐,徐女士真的很诚心诚意想收你做干女儿,你不会不答应吧?」
顿时,三个人,六只眼楮,皆带著期盼看向她。
他们的眼光仿佛是密密麻麻的蜘蛛网,而她就如同误蹈网中的小虫,无法挣脱。
像被下了魔咒似的,她点头答应。
这原本是件值得高兴的事,毕竟她的母亲已去世多年,她一直渴望再重新拥有母爱。
可是为什么她的心反而沉甸甸的,没有一丝的喜悦。
「太好了,小曼,谢谢你。」许筠当场将自己颈上戴的一条配有翠玉瓖钻坠子的项链取了下来,当见面礼送给叶小曼。
「不,这太贵重了……」
不容她的婉拒,许筠已将项链套进她的颈子。
不只因这条项链价值不菲让叶小曼觉得它贵重,而是它经由许筠手中为她戴上,使得她像被套上了枷锁。
「许女士……」
「哎,叶小姐,你该改口了。」王妈出声纠正她。
「干妈……」
「嗯,乖,很好。」许筠笑眯了眼,连带的脸上原本憔悴的神情也变得神采奕奕。
叶小曼以为是因为自己答应做她的干女儿,而让她的心情有所转变。
「小曼,对于要你冒充安薇一事,我并不像勉强你,是福是祸就由上天安排,你不必挂于心上。」许筠脸上的表情却未如她所说得那般轻松,她的眉心紧蹙,原本灿然的容光又像乌云遮天,恢复她原先憔悴的模样。
任谁看了都于心不忍,何况一向心软的叶小曼。
再说现在他们的关系非浅,她岂能袖手旁观?
「干妈,我愿意帮您这个忙。」她义无反顾。
「小曼!」许筠露出惊喜的表情。「你真的愿意?我不想勉强你……」
「我真的愿意。」
「孩子,你真的让我觉得很安慰,我的确没有看错人;你放心,你对干妈伸出援手,我决不会亏待你的。」许筠允诺道:「等你把信送给巴克雷回到台湾之后,你就搬过来和我同住,安心的读书,干妈汇支付你的一切开销。」
「不用了,干妈——」
「要,要!我说了算数。」许筠打蛇随棍上地说:「不如今天你就搬过来,一方面可以陪陪我这个孤单老人,一方面也好方便为你安排一些课程,熟悉有关安薇的一切事物。」
「可是我目前还有工作……」
「这些琐碎的事就交给高言去处理,现在你只要安心地做好‘安薇’就行了。」一切的事物全在许筠掌控中。
叶小曼仿佛成了她掌控中的傀儡。
☆☆☆☆☆☆☆☆
姜还是老的辣,就连在法庭上有「金牌常胜军」的高言,也不得不为许筠的足智多谋、善用人性弱点而佩服万分。
「动之以情」,让许筠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收服了叶小曼。
「许女士的睿智,高某甘拜下风。」高言面带惭愧的说。
「哼!」此时的许筠和出现在叶小曼面前的许筠简直判若两人,和川剧的「变脸」比起来简直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原先的憔悴已不见踪迹,取而代之的是锐利如鹰的眼神。
「你这个‘金牌律师’真是浪得虚名,连一个小丫头都摆不平,往后你叫我如何信任你做事的能力?」
「这件事的确是我处理得不够好,希望许女士可以再给我一次机会。」
正所谓「人在屋檐下,不得不低头」,是金牌律师又怎样?还不是得为「钱」而折腰。
「算了,反正那个小丫头已经点头答应了,我也不再追究了。」许筠毕竟是见过大风大浪,她还需要高言的帮忙,可不想得罪他。「接下去该怎么做,你应该明白吧?」
「许女士请放心,我都安排妥当了。」
☆☆☆☆☆☆☆☆
「锦衣玉食」这四个字,在叶小曼未住进住家别墅前,只是从课本获知的一句形容词,却没料到竟有在她身上发生的一天。
为了让她在最短时间内成了「朱安薇」,她被安排住进朱安薇的房间。
在衣橱内陈列著一套套名牌、价值不菲的服饰,看得出朱安薇是个标准的富家千金。
看著设计新疑、质料一流的衣服,叶小曼一点也不心动。因为朱安薇的衣服都十分暴露、大胆、新潮,与她喜欢的穿著风格完全是南辕北辙,而且她相信自己绝对没有勇气穿朱安薇的衣服,最重要的一点,她也没有哪个本钱。
现在她才明白为何许筠一直说她太瘦,拼命叫王妈炖一些昂贵滋补的食物给她吃。
朱安薇的身材简直可以号称「」了,从她的照片中不难发现,朱安薇有一副会让男人喷鼻血的傲人身材。
每天王妈都为她准备了营养高、热量高的食物,吃得叶小曼心惊胆战;她很怕万一自己胖了不该胖的地方,岂不白浪费王妈和干吗的苦心。
幸好,她的身材还蛮争气的,几天下来,原本略显清瘦的她丰腴了些,重要的事没胖错地方。
不过和朱安薇比起来仍没什么看头。
为了让她不在巴克雷面前露出破绽,许筠可说是煞费苦心,她还请了美仪专家以及英语会话老师来替她恶补。
幸亏她天资聪颖,学得快、吸收的也好,得到老师们的一致赞赏。
英语会话她上得很有兴趣,但美仪课程就让她有点吃不消了;尤其是必须在脸上涂涂抹抹的化妆课程,简直令她感到「害怕」!
每一次上完课,她就觉得自己像戴了张面具,偏偏朱安薇却是个喜欢浓妆艳抹的女孩,加上她与朱安薇又有年纪上的差距,她知道唯独靠化妆品才能使自己更像朱安薇。
而为了让自己将朱安薇扮得更入木三分,她甚至将自己一头乌黑靓丽的长发染成红发,甚至让发型设计室为她修剪至肩膀,烫成了卷发。
穿上经修改过的朱安薇的衣服,化上了浓妆、蹬上了高跟鞋,她几乎快认不出自己原本的容貌。
就连高言在见过改造过的她,也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。
一切都准备就绪,明天她将以朱安薇的身份前往汶莱去会见巴克雷。
「叩!叩!」
「请进。」
许筠带著笑容走进她的房间。
「干嘛,您怎么还没有休息。」
现在已经是午夜时分了,通常许筠在十点钟之前就会就寝。
「我睡不著,看你房内灯还亮著,就想进来和你聊聊,会不会影响你?」
「当然不会。」其实她也了无睡意,一想到明天自己将单独前去一个陌生的国家和一个陌生人见面,她怎么睡得著!
「你的行李都准备好了吗?」许筠看了一下放在地上的行李箱:「我托你交给巴克雷的信记得带了没?」
「我带了。」这可是这次前往汶莱最重要的事,她不敢掉以轻心。「干妈,您放心,我一定会替您把信交到巴克雷先生的手上,也会请求他的原谅。」
「这一切都得辛苦你了。不过,干妈也要你放心,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奶奶和弟弟,再说你只去三天,很快就会回来的。」
是的,这次的行程只有三天,只要她把信交到巴克雷手上,并获得他的原谅,她就可以回到台湾,届时她又可以恢复叶小曼的身份。
「干妈,您可以告诉我,巴克雷先生是个什么样的人吗?」她对巴克雷的认识只限于高言上次告诉她的。
「巴克雷?嗯……他是个男人中的男人,加上他十分富有,又有聪明的头脑,是许多女人心目中的白马王子。」许筠先说出巴克雷的优点,她可不想让叶小曼对巴克雷有先入为主的坏印象,免得功亏一篑。
「那他应该是个不难相处的人喽?」叶小曼天真地相信许筠的话。
「也可以这么说。只是人通常有优点也会有缺点,你也清楚这次逸安和亚琪儿作出背叛他的事,对一个男人,尤其像他这样具有知名度的男人而言,是很大的痛苦,所以如果他在态度上或言语上过分的激烈,你千万得忍耐。」许筠安慰她忐忑不安的心,继续说道:「不过你放心,因为他与安薇曾有过一段感情,他应该不会为难你的。」
「希望如此。」叶小曼可不敢抱太大的希望,毕竟她不是朱安薇而是叶小曼,一旦巴克雷识破她的伪装,那后果……
三天,希望这三天,上帝会站在她这边才好!
☆☆☆☆☆☆☆☆
到汶莱必须到香港转机,香港这个被称为「东方之珠」、繁荣璀璨的美丽地方,是令许多人向往的旅游地点。
对叶小曼而言,也是一样的。她曾梦想过有朝一日也可以到香港玩一玩,没想到她的梦想终于实现了,但只实现了一半;因为她只能在启德机场内等著转机。
第一次搭飞机是令人紧张的,尤其对身负重任的叶小曼而言,更是一项挑战。
她昨晚几乎一夜未眠,但是在飞机上她也无法让自己合上眼,为了怕自己会露出两个「大黑轮」,她只好上了浓妆。也许是她的打扮有够奇特,所以机上有不少乘客对她投以好奇的眼光。但不可否认,许多男乘客都是以惊艳的眼光注视她,甚至坐在她隔壁的一位金发碧眼的外国男人,居然大胆的向她提出交朋友的建议。
她的穿著、打扮也许像朱安薇一样够大胆,但她毕竟是叶小曼,她天性还是保守的。
于是她不作考虑的装聋作哑,伪装听不懂「阿督仔」说什么,没想到对方居然不气妥,开始和她玩起比手划脚的游戏;幸亏香港离台湾的飞程并不远,而那个热情过度的「阿督仔」在香港下飞机,否则她铁定会「花轰」。
汶莱由于位于东南亚地带,天气是相当燥热的,加上它属于热带气候,所以一下飞机,叶小曼就觉得全身有种湿粘的不舒服感。
许筠说会有人来接她,果然一出海关就见到一个皮肤黝黑的男子,高举写著「朱安薇」名字的牌子等她。
「朱小姐,我叫麦克。」男子有一口白得足以去拍牙膏广告的牙齿,年纪大该与她不相上下;但是令叶小曼吃惊的是,他的中文说得很好。
「你好,麦克。」她该庆幸他会说中文,否则来一个说英文或是马来语的,那她就真的要吃不完兜著走了。
「朱小姐,你不记得我了吗?八年前你到巴克雷先生家时,你见过我的,不过当时我才十三岁,人也比现在矮,也没那么壮,八年不见,难怪你会忘了我,可是你一点也没变,反而愈来愈年轻、愈来愈漂亮迷人了,相信主人见到你一定会吓一跳。」
对麦克的称赞,叶小曼没有任何感到高兴的心情,但她还是有礼貌的向麦克道谢。
随著麦克离开机场,坐上麦克开来的车,她的心也跟著奔驰起来。
为了稳定自己不安的情绪,叶小曼只好借著欣赏车窗外的景致来引开自己的注意力。
这儿的座车大都十分高级,到处可见进口的名牌车,而且高楼林立,是个很容易让人嗅到「钱」味的国家;「金钱淹脚目」这句话用来形容汶莱比台湾还合适。
叶小曼还发现一个相当有趣的现象,市区内有许多圆顶的回教寺院建筑,流露著几许阿拉伯的色彩。
「我待会儿是不是马上可以见到巴克雷?」叶小曼已经开始想象,她与巴克雷见面时会是什么样的场面?而巴克雷见到许筠写给他的信,获知自己的未婚妻和朱逸安私奔,又将会有什么反应?
相信他一定会相当愤怒吧!这可是有关一个男人的颜面问题,有几个男人可以忍受这样的羞辱。
「巴克雷?你以前不是这么叫主人的。」麦克从后视镜注视著她,眼中闪著戏虐。
看吧!她就知道百密仍有一疏。
「噢,我太久没和他见面了,所以难免会有点生疏。」这么烂的借口,唉!
「也对!不过我相信主人见到你一定会很高兴,毕竟你与他曾经那么亲密;我和我妈还曾以为你将会成为主人的妻子。」
麦克的话令叶小曼的一颗心差点蹦出腔口。
她真是大白痴!当高言告诉她,朱安薇与巴克雷曾有过一段感情时,她就该联想到他们曾经很亲密……天哪!「亲密」二字有多暧昧,他们到底有多亲密?光想就令她头皮发麻。
「你若急著见主人,我可以先载你到公司,这个时候主人应该还在公司处理事情。」麦克朝她暧昧的眨眨眼,仿佛在笑她迫不及待想与旧情人重逢。
对麦克的曲解,她已无心理会。现在她只要尽快把自己前来的重任解决了,她就无事一身轻了,不是吗?
☆☆☆☆☆☆☆☆
金碧辉煌!这是叶小曼在见到巴克雷的办公大楼后所想象到的形容词。
现在她不禁怀疑巴克雷到底有多富有,这幢大楼是她刚才见到众多办公大楼中气势最磅礡的。
「主人的办公室在最顶楼,你搭他的专用电梯就可以直达。」
麦克停妥车后,带她走进办公大楼内,然后向警卫用马来语说了几句。
警卫拿出磁卡在靠最右边的一部电梯旁的识别器一刷,铛的一声,电梯门打开了。
「我不陪你上去了,因为我知道你准备要给主人一个惊喜。」这个自作聪明的小子。
快速电梯将叶小曼迅速地送达顶楼。
一位穿著时髦,一看就知道是属于女强人型的女人走向她。
老天!好浓郁的香水味,活像打翻香水瓶似的;更要命的是,这个女人用的还是CD的「毒药」,她想做什么?毒死人吗?
「我找巴克雷先生。」叶小曼发现临时恶补的英语发挥了效用,这得归功于许筠请来的老师教得好。
「老板不在,你是怎么上来的?楼下的警卫睡著了,还是不想做了,居然让一个莫名其妙的女人搭专梯上来!」
好凶悍的女人,叶小曼不禁好奇这名女子的身份。
不过从她称巴克雷为老板,那她该是巴克雷的员工,但她的口气倒像是巴克雷的妻子。
「既然巴克雷先生不在,那我走了。」叶小曼不想浪费时间与一个恰查某周旋。
「你究竟是谁?你找老板有什么事?我是巴克雷先生的秘书,你有什么事可以找我,不过下次若没有预约就擅闯老板的办公室,小心我会将你扭送警局。」
现在叶小曼闻到的恐怕是变了质的香水味——好酸哦!
「不劳费心,我也不会再来了!」叶小曼实在受不了这么气焰高涨的女人。
会不会是因为这里的气候较热,所以脾气较暴躁些?
「随便你?」
这样的秘书怎么能称职?不过看她嚣张的模样,恐怕与巴克雷的关系匪浅吧。
「主人不在吗?」麦克一见到叶小曼由电梯走出来,马上中断与警卫的交谈。
叶小曼摇摇头。受了那个恰查某的无名炮轰,令她原本的不舒服感更添几分。
「主人大概回家去了,我们走吧!」麦克向警卫挥手道别,又带著她坐回车子。
☆☆☆☆☆☆☆☆
她不知道巴克雷的家竟是如此遥远,车子驶离市区,来到郊区。
黄昏时的天空,被夕阳染成红紫色,逐渐地太阳没入海平线以下时,天上的星星则如雨后春笋般一颗颗冒出来,不停闪烁著微弱的星光。
此时的叶小曼除了疲惫还是疲惫。由于从她下了飞机,就一路上马不停蹄的赶了这么多路程,令她觉得口干舌燥,而无法发泄抑郁在身体中的闷热感,以及丝质衣裳因为汗湿而贴在肌肤上的一切不适感,都随著瞥见眼前巨大的「城堡」而消失。
说它像城堡一点也没夸大其词,仿封建时期建筑所设计的外观,加上四周相当僻静且荒凉,让她一度以为自己回到了中古世纪。
麦克将车子驶进拱形大门以后停了下来。
很快的,有人替叶小曼打开车门,是个穿白衣服的女佣,年纪约四、五十岁左右。
「安薇小姐,欢迎你的到来。」她说的中文不似麦克流利,且有著奇特的腔调,但是神态相当和蔼。
「妈咪,主人回来了吗?」麦克亲昵地来到妇人身边;原来她是麦克的母亲,叫玛莉亚。
「还没有,不过他打电话回来过,要我好好的接待安薇小姐。」
麦克淘气的向她眨眨眼,似乎在暗示她——巴克雷是十分体贴的人。
但是对巴克雷的体贴,叶小曼一点也不领情。她只急于把事情办妥。
「他什么时候回来——我是说你们的主人——」糟糕,朱安薇以前到底是怎么叫巴克雷的?这令叶小曼相当苦恼。
「主人他现在有事缠身,可能一时间还无法马上返回,不过他来过电话,特别交待要好好招待小姐你。」
叶小曼一颗心上上下下的,一听到可以暂时不与巴克雷见面,她一时松了口气。可是这儿是巴克雷的家,他终究会回来,她还是得面对他的——唉!
「安薇小姐一定累了,我带你去房间休息吧!」
玛莉亚礼貌的带著她走过大理石回廊、拱门,来到一间非常舒适的卧房。
地上铺有长毛地毯,高级丝绸缝制而成的贵妃椅,房中还有盥洗设备。
而更令叶小曼吃惊的是房间内的床,床边有四根铜柱,还有浪漫的纱帐,这么豪华又复古的地方使人有置身于梦中的错觉感。
叶小曼不禁用手拧了一下自己的大腿——哦!痛呀!证明自己不是在做梦。
「安薇小姐,我马上叫蓓嘉来。」玛莉亚突然说出一个陌生的名字。
「蓓嘉?谁?」她傻乎乎的问。
「蓓嘉就是我姐姐,你忘了以前你来这儿时都是由她服侍你的。」麦克拿著她简单的行李进来。
「服侍我?」哇!这是什么时代了,还有这么奇怪的用话。「不必了,我自己来就行了。」
「可是,主人交待过要蓓嘉服侍你的。」
她的拒绝仿佛让玛莉亚觉得为难,令叶小曼不得不点头答应。
麦克和他的母亲终于带著满意的笑容走出房门。
叶小曼咬著下唇,心中越发不安,她发现自己根本是破绽百出;她对朱安薇以前曾经做过或发生过的事完全不熟悉。
突然间,有种孤独感袭击了叶小曼,甚至有股想哭的冲动。她究竟让自己陷入了什么困境?惶惶然的,仿佛站在岔路上,不知如何举步。
事实上,箭已上了弦,不发也不行了,她根本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。
就在她陷入沉思当中,一位女孩——不,应该称为「女人」的女孩出现在她的房门口。
「安薇小姐!」又是一口流利的中文。
不用猜,叶小曼知道她就是蓓嘉。
蓓嘉大约比她大两、三岁左右,穿著很传统的马来服,将玲珑的曲线展露无遗;她的五官与她的母亲仿佛是同一个模子印出来的,称得上是中等美女。
「安薇小姐要洗澡吗?我帮你放水。」她的口气虽然很有礼貌,但眼神却是极为明显的排斥。
「好呀!麻烦你!」
叶小曼几乎可以肯定蓓嘉是讨厌她的。
蓓嘉在按摩浴白注满了水之后,恭敬的要替叶小曼脱去衣服,吓得她又摇头又挥手。
「主人吩咐我来服侍你。」从蓓嘉的语气听来,感觉上他们一家子都是巴克雷的奴隶,唯命是从。
叶小曼长这么大,还未曾在陌生人面前宽衣解带,偏偏她的拒绝不被蓓嘉接受,所以当她把身上的衣物脱下时,她知道不只是她的脸涨得通红,连她身上的温度也逐渐升高。
按摩浴白的功能使得叶小曼紧绷的身体顿时通体舒畅,如果蓓嘉不在身边的话,她一定会好好的享受沐浴之乐,让热水驱散身体的疲劳。
蓓嘉实在是一位很称职的女佣,可是对于从来没有被人服侍过的叶小曼来说,简直是活受罪,因此感到很不自在。
蓓嘉对拥有白皙皮肤以及修长身材的叶小曼说:「安薇小姐保养得很好,比起当年还要漂亮。」
「谢谢!」她除了道谢实在想不出第二句话来,不过她该觉得高兴,因为这已经是第二个人称赞她漂亮了。
「安薇小姐,这次你要住很久的时间吧?毕竟你已经好几年没来了,主人对你的到来很重视。」
「不,我只住三天,后天一早我就要回去了。」她任由蓓嘉将她的头发擦干,心想,如果事情办的顺利,就算搭明天末班的飞机,她也不在乎。
「是吗?好象以前从未有女人来住三天就走。」蓓嘉暧昧的笑了笑说:「而且主人恐怕也舍不得让你太早离去。」
「有很多女人住饼这儿?」这个巴克雷不是色狼就是花花公子!叶小曼开始对他的印象减了几分了。
「主人有很多朋友。」
蓓嘉故意漏掉「女的」两个字,叶小曼知道她在为主人脱罪。
这一点令叶小曼有些哭笑不得;蓓嘉大概是怕「朱安薇」醋劲儿大发而找巴克雷算账吧!
好不容易洗了个舒服的澡,她也趁机把涂在自己脸上的化妆品给洗掉,让自己的毛细孔可以好好的呼吸一下。
「安薇小姐,其实你不化妆也很美。」蓓嘉带著惊艳的眼光称赞:「你看起来比以前还年轻,真是保养得好!」
年轻?她本来就比朱安薇还年轻,所以叶小曼并未因此而兴奋。
蓓嘉取饼一件长袍想替她穿上,却遭到她的拒绝。
「这是你以前沐浴后穿的衣服。」蓓嘉感到困惑。
「啊!是这样……」又露出破绽了!叶小曼怕引起蓓嘉的疑心而穿上长袍。
尔后,蓓嘉请她用餐。
大概洗过澡后,紧张感得以松弛,所以叶小曼也显得有点饿了。随著蓓嘉走下楼梯时,大门突然被打开,一个男人走了进来。
叶小曼好不容易才稳定下来的心又狂乱的跳了起来,呼吸也连带变得急促;更要命的是喉咙像被什么东西梗住一般,始终无法发出声音,身体更是不争气的微微发抖。
那男人穿著一件白色的外套,白色的长裤,有些阿拉伯的味道。
他走到叶小曼面前,锐利的眼光像探照灯般梭巡叶小曼的全身上下。
他的表情看起来冷漠而且粗鲁,那如老鹰般锐利的眼楮,令人不敢逼视,而且他很高,身材相当魁梧;他该不会是这儿的保镖吧。
「你是……」
又一个会说中文的人。
「我是朱安薇。」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对一个下人的出现如此失常,深吸口气强迫自己镇定后才自我介绍。
「你是安薇?!」男人的眼神突然柔和起来,看到叶小曼仍在发抖的手,很不以为然地说:「你从未不化妆出现,所以我会忽然认不出你来,但是你总该不会也认不得我吧?还是我们太久没见面的关系呢?」
叶小曼听到这里,像泻了气的皮球差点儿就瘫痪在楼梯的扶手上。
人算不如天算,她以为巴克雷不会这么早回来,所以才会先卸妆,岂知剧本却不照她所想的一样,他竟在此时回来;更要命的是,她竟不知道他就是巴克雷!
差一点她就脱口而出,我们是头一次见面……不行!在任务尚未完成以前,决不能自乱阵脚。
「是呀!我们太久没见面了,所以我才会没认出你来。」她这句话只能骗三岁小孩。
「我看你根本已经忘了我吧!」他挑挑眉,以十分冷淡的声音说。
叶小曼像是被揭穿谎言一般,两颊绯红,脑子像当了机,居然想不出任何话来反驳。
「你的尖牙利嘴呢?怎么?该不会是舌头被猫咬了吧。」
说著,巴克雷便伸出手来拖住叶小曼的下颌,还故意把脸凑近她的脸,近得叶小曼可以感受到他的鼻息。
「是我看错了吗?你居然会脸红?这么多年不见,你怎么看起来还如此年轻、美丽,实在令人难以置信!」
叶小曼惟恐被他看出自己是冒牌货,不得不低下头来。
这位高大、皮肤黝黑、眼明如老鹰的巴克雷,看起来的确很精明;叶小曼心中的恐惧,几乎达到饱和的状态。
她咽了咽口水,小心翼翼地说:「我本来就很美丽,何况保有年轻表示我天生丽质。」
「说得也是!」巴克雷眯著眼楮,又将她从头到脚打量了一会儿。
叶小曼恨不得地上有个洞让她钻进去。从来没有一个人——男人,如此大胆、赤果果的看她,害羞使得她垂下眼帘。
「我这次是为了亚琪儿来的……」她决定直接切入主题。
「你是为了亚琪儿和你那该死的弟弟私奔,特地来看我的笑话吗?」
听到这句充满敌意的话,叶小曼顿时将她练习已久的一套说辞全忘了,只好结结巴巴的低声道:「对这件事,我也感到相当歉疚,我母亲特地要我带封信交给你,本来她想亲自来的,可是,你等一下……」她连忙返身冲回自己房间,将许筠要她转交的信拿下楼交给巴克雷。
巴克雷却毫不犹豫的就把信撕掉,并将碎片抛在叶小曼的面前。
叶小曼茫茫然,不知所措,心中所记挂的,只是此行的目的便是转交这一封信,如今……
「你为什么不先看一看心中的内容?」她气急败坏的蹲下来收拾碎片。「这场风波并不只是单方面的错,我母亲她很有诚意要道歉——」
「所以,她派你来?」巴克雷将她一把拉起来,并且抢过她手中的碎片,仿佛失去理性一般激动地扳著她的肩,不断摇晃。「这件事全是你那个该死的弟弟惹出来的。」
「对不起……」叶小曼可以理解他的愤怒。「我知道你必定很爱亚琪儿,可是错误已经发生了,难道不能和平解决?」
「怎么和平解决?」他加重双手的力道,几乎要捏碎她的肩胛骨。
叶小曼用尽全身的力量,想挣脱他的掌握,由于用力过猛而差一点摔倒。
「请你冷静一点,我母亲也为此事感到非常遗憾。」
「哼!冷静?如果换成是你,你会冷静的下来吗?」
「可是我母亲真的很诚心的要向你道歉……」
「她派你来的目的,是想让你代替亚琪儿来安抚我,对不对?」
「不是这样!」惊惧的神色满布在叶小曼的脸上。「请你听我解释——」
「我不听!」巴克雷毫不让她有辩护的机会。「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母亲在想什么?当年或许我真的为你所迷惑,但是对你这样一个行为不检点,朝秦暮楚、水性杨花的女人,我是不会再上一次当的!」
「你说什么?!」叶小曼激动的叫喊著,气得脸色一阵青一阵白,她万万没料到巴克雷会用这么恶毒的话来形容「朱安薇」,幸亏她不是朱安薇,否则她八成已经气得吐血了。
「我说什么,你心里清楚得很,少跟我卖弄清纯了,别跟我玩这种恶心的游戏。」
「你——」
「怎么?你还有什么话要说?」
面对巴克雷的抢白和严厉的目光,叶小曼突然想起自己此行的任务。
在心里从一默数到十,她硬生生将满腔的怒火压抑下来。
「不,没有什么,我只不过是想对你说,我了解你现在的心情。」
「噢!你了解我的心情?」巴克雷又露出惯有的挪揄神色,然后肆无忌惮的把手放在叶小曼的肩膀上。「你说话似乎挺有趣的,对于一个被未婚妻背叛的男人来说,倒是一个很好的对象。」
巴克雷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?他的未婚妻之所以会背叛他,一定是有理由的。尽避他拥有庞大的财富,和令人又妒又羡的事业,可是他专横跋扈的态度,有几个人能够忍受得了呢?
巴克雷放在叶小曼肩膀上的手逐渐加重力道,使得她的神经突然又紧张起来,而在这个大厅中只有他们两人,谁会料得到巴克雷会有什么行动。
此时空气似乎冻结住了,叶小曼听到自己如雷鼓得心跳声。虽然她很想逃离这个令人感到窒息的地方,可是,好像有一种莫名的期待力量,吸引著她停留此地。
两人僵持了一会儿,叶小曼突然发现自己的视线停留在巴克雷富有魅力的性感嘴唇上,不仅匆忙偏过头,希望巴克雷并未发现她的失态。
当巴克雷的手离开叶小曼的肩膀时,她吁了一口气说:「既然你坚持不肯原谅我弟弟所犯下的错,我也无话可说。我来这里的目的,主要是将信交给你,明天我就搭一早的飞机回去。」
「恐怕不能如你所愿!」
巴克雷又向她逼近,叶小曼本能的往后退了几步。
「你说此话是什么意思?」
「我的意思正是你母亲的意思,你必须留下来。」
「不!你误会了!」叶小曼急急想分辨许筠的做法,可是却一直没有机会。
「你别自圆其说了,你以为我不了解你母亲为什么要你来找我,那封信只不过是个幌子,你现在已经成为送给我的贡品了,难道你不知道吗?」
「不!不可能!」叶小曼的脸由于过分激动而微微泛白。
巴克雷却不理会她的辩解,继续残忍的说道:「也许你曾是人尽可夫、残花败柳,但是不可否认的,你还是相当迷人,只要是男人都无法逃过你致命的吸引力,而我也是男人。」
叶小曼的脸色更加苍白了。这个时候她甚至连想开口说话都觉得十分吃力,偏偏巴克雷却仍不放过她似的用残忍的话来攻击她。
「别对我装出一副可怜兮兮又无辜的表情,我是不会上当的。如果我没有记错,你以前是很喜欢我的,难道你忘记我们曾经是那么的亲密吗?」
「不,请听我说——」她的脑子已经无法思考。
「我并不想再听你的花言巧语,可是……」巴克雷捏住叶小曼的下颚,双眼象把利刃地注视著她的瞳眸。「你弟弟诱拐了亚琪儿,使我颜面尽失,现在由你来替你弟弟赎罪,我虽无法原谅他,但是尚可接受。」
「不!我不要留在这儿!我要回去!」她用力拨掉他的手。
「等你弟弟亲自向我忏悔,我就放你回去。」他更贴近她。
又羞又恼的叶小曼,完全忘了自己的立场,冲口叫道:「你根本不爱亚琪儿,一切只是你的大男人注意在作祟!」
仿佛听到天大的笑话,巴克雷干笑了两声:「别告诉我你知道什么叫‘爱’。」
对从未恋爱过的叶小曼,也许不懂男女之间的爱,但是仍振振有词地说道:「爱一个人可以原谅一切,包容一切,只要是有血、有肉的人,都会知道什么叫!」叶小曼看到他剑拔弩张的表情时,不仅为自己的直言无讳感到十分后悔,于是,换以较缓和的语气说:「反正你并不喜欢我,甚至厌恶我,不如让我走,免得在此碍你的眼。」
「你说错了吧!应该是养眼才对!」
巴克雷的眼光移往她的胸前,叶小曼才赫然发现自己长袍的领口不知何时竟松开来。
天哪!她差一点点就春光外泄,让巴克雷有眼楮吃冰激凌的机会了。
她连忙揪紧长袍的领口,结结巴巴地说:「我相信……我母亲知道你囚禁了我……一定会……会向你要人……」
「那就叫她带亚琪儿来换你吧!总之,我不会放你走的。」
巴克雷丝毫不肯让步;他就像一个野蛮的征服者,令叶小曼心中恐惧万分。
在两人互相用言语攻击、剑拔弩张的僵局中,一阵晕眩向叶小曼袭击而来,幸而巴克雷及时抓住她的手臂,以至于没让她跌得四脚朝天。
「这又是什么样的新把戏?」
「我……」叶小曼听到这熟悉又可恨的声音,头脑一片混乱,她听到自己气若游丝的哀求他:「请你让我回家去……」
黑幕无情的笼罩住叶小曼,但她最后听到的不是关心的话语,而是冷酷无情的声音说道:「我要你为你弟弟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,你就要成为代罪羔羊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