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奇妙呀!原本委靡、悲春伤秋的情怀,就在她的一句话下迅速瓦解,他不禁失笑这就是维他命女人的独特之处吗?让他意识到自己工作的可贵以及必要性,甚至发现到自己活了三十三岁的生命中,并非完全没有可取之处,工作在拚业绩赢得奖励和上司的肯定之余,他做的是对人有意义的事。
他看著她,对她的感觉和情感已超越他所曾理解过的,即使他对陆官琪,亦未曾有过相同的感受;跟她在一起,所带来的心灵冲击和满足感,绝对远超过陆官琪,而在上,他微微一笑,也是再适合不过。
那有什么原因让他不踏出那一步呢?
他曾被「爱情」伤过,曾立过誓不再爱人,因为一旦爱了人,就会被那人控制、摆弄。
对维持永久关系,他没有经验,也没信心;事实上,他不知道自己的爱情是否已在十七岁的那年消耗殆尽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