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们走吧!」姚毅起身道。
雾霜点头,两人并肩走出啤酒屋。
这一刻,雾霜才发现,身边的男子长得真俊──
只有「帅」字可以形容,他很健硕,而且看起来很酷,他不笑时,脸上的表情,倒似希腊神话里的太阳神。
尤其,他特立独行,脑后扎了一绺马尾,给人一种放荡不羁、时髦流行之感。
留著长发的男人!?
平心而论,那一头长发总是让人无法接受,雾霜也是其中之一。她为他感到可惜,如果他不留长发,铁定会成为众多女人追求的对象。
因为外表粗犷的他,带给女人一种特殊的安全感。不过雾霜也不否认,留著长发的他,也散发著迷人的魅力。
「你是不是很喜欢音乐?」她猜著。
「你怎么知道?」他眉开眼笑。「简直是爱死了!在美国时,摇宾及蓝调总是伴著我。」
这完全与雾霜相同,她也是个「乐痴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