飞舞停顿数秒,才后知后觉的伸手触踫自己的头发,本来应该固定在脑后的发丝已经披垂下来。她先是为自己的会错意而脸红困窘,一切只是她在自作多情——
此时此刻,她喜欢他的心意显得无所遁形。她讨厌他……因为他害她逐渐控制不了对他日益加深的感情。
对一个硬是闯进她家、赖著不走的男人动情,实在太诡异、太不合常理,在她略嫌传统守旧的观念里,著实无法坦然接受这样的发展。
好像喜欢上他是个不可告人的错误,但错在哪里?
错在与他相识的过程不够正当?至少,在一般人的认知中,他们的「同居」理由很不可思议吧?
或者错在他是个事业失败、一无所有的男人,所以不能给女人保障?还是错在她在暗恋著饭店总经理的同时,却又不小心爱上他?
甚或是……纯粹面子问题使然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