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也奇怪,也许是现代人总是喜欢有特色的店吧?这家老板老是待在摇椅上动也不动的书店,竟然因为它的特色而闻名,只要去消费的人就知道,就像是在考验人类道德似的,这间老书店连台监视器都没有,也没有收银台。
去买书的人端看你高不高兴付钱,不付走人的话,老板也不会拿著扫帚出来追赶,因为基本上老板看书已经看到叫他也没有响应了。于是,这间店的客人就于脆把书钱放在离老板最近的书堆上。
而莫家两个兄弟呢,则是用了传承下来的祖产里的一部分开了间广告公司,在广告业界说不上是最顶尖但也能算是佼佼者了。
重点是……他们这家人都怪,而且都很有钱。
阮糖越听越觉得喜欢这个家,但是……只要一想起他们之间的差别,她想为了他努力融入他家的勇气,就几乎快被磨灭殆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