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难得了结一个案子,有时间多陪陪女朋友,不想早点回去吗?」余采衣自顾自地发腔,站定他一旁,啜饮一口热咖啡。
全公司的人都知道,他已经有个感情稳定的同居女友,但余采衣对他仍是深感兴趣。
他的风采吸引她、他的才华吸引她,最重要的是,他对她太冷漠,因为不羁,所以更吸引。余采衣向来喜欢不易到手的东西,尤其男人。
「回不回去,看我高兴。」向飞翼吐话,一语双关。
回不回去陪他家女人,是他的事情;高兴几点下班,也是他的事情。
他知道余采衣对他有兴趣,因为她跟他说话的音调会变高变细、变得温柔,她的眼波盈满感情。
她是董事长千金。一年前,向来以作风开明著称的老董,将女儿安排在公司从基层做起,那时候开始,余采衣就对他有钦幕之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