芙菱房内的小桌上,魔鬼巧克力蛋糕如烂泥般瘫著,触目惊心。
看著精心烘制的蛋糕如今惨不忍睹地烂成一堆,芙菱著实心疼不已。
「你说这是你做的?」沈彻揽著芙菱问道,她看起来像是快哭了。
「看起来好恶心,我看还是别吃了。」她预备收起蛋糕。
「既然是你起大早做的,我就冒著生命危险吃吃看。」沈彻挖了一大块给「麦可」,自己也装了一盘。
芙菱紧张地坐在床沿,看著正大口大口吃蛋糕的沈彻,忍不住问道:「怎么样?能吃吗?」
「外观是不怎么样,不过味道还真是不错。」沈彻又塞了一大口。
难得被沈彻夸奖,芙菱揉著双手,有些不好意思。「其实,这蛋糕大部分都是大哥做的……我只是在旁边帮忙而已……不过下一次,我一定……」
「哎哟!」沈彻整个人突然跳上床铺,压著她抱著肚子大叫。
「怎……怎么了?」芙菱大惊失色,连忙凑上前。
「肚……肚子有点疼。」沈彻硕高的身子卷曲在芙菱的单人床上。「麦可」则一脸疑惑地看著他。
「肚子痛?」芙菱仓皇失措,推开他沉重的身躯。「一定是吃了蛋糕的关系……」老天,她是不是错放了什么东西在蛋糕里?
「蛋糕是你做的,你会不会对我负责……」沈彻虚弱道,大冷天的,他的额上竟然开始冒冷汗了。
「我当……当然会负责。」芙菱直点头道,事实上她根本不了解沈彻要她负什么责。「你忍耐一下,我去客厅叫大哥他们……」她起身要冲出门讨救兵时,却被沈彻强壮的手臂横腰拦住。
「不用叫了,只要你愿意负责就好了。」
「可是……」芙菱转过身,却见到沈彻炯炯有神的黑眸里闪动著捉弄的光彩。
「你……你骗我?」她撞他的肩膀,迟钝地指出显而易见的事实。
「很高兴你终于发现了。」沈彻微笑道,翻身将她压在床上,床铺立刻发出一阵嘎吱的声音。
芙菱感到心跳加速,尽避他已吻过她好几次了,但这种亲昵感她还是第一次体验。
「大哥和伯父不知道在谈些什么,这么久。」她赶紧转移话题。
「别管他们。」他模糊道,脸埋在她的头间,开始磨蹭著她的脖子。「你好香……」他沿著她脖子亲上她的脸颊,最后找到了她的唇。他的手穿过她的运动休闲服,抚上她柔滑的肌肤,故意挑逗她……
「沈彻……」她低喃道,他压得地快喘不过气了。
趁她开口说话,他便逮到机会侵入她的嘴中,更加地恣意爱怜;他的吻激情而火热,她觉得自己好象融化的巧克力,甜腻腻地任他品尝……她完全忘了原来要说的话,只能沉浸在他甜蜜的亲吻之中,尽情地回吻他。
沈彻温暖的大掌在她身上游移,并沿著她的纤腰慢慢往下……
「不行……」芙菱像被雷打到般,突然清醒过来,她停住亲吻,粗喘著气说道:
「大……大哥……他们在外面……」
「有什么关系,反正他们现在一定正在计划把你卖给我。」沈彻对她不正经的眨眨眼。
「少……少胡说了,大哥才不会这么早就把我嫁掉。」
「是吗?那我们何不来做一些加速他把你嫁掉的事情?」他移动了体,又偷亲她的脸颊。
「什……什么事情?」她鼓起勇气问道。
「就是……」他附在她耳边悄声说道。
「麦可」缓缓抬眼看著扭躺在床上的两人,睡眼惺忪的两眼,终于露出难得一见的朝气,它摇摇尾巴,慢慢地想爬上床。
「你少作梦了,大哥会先宰了你。」芙菱面红耳赤地推开他。他们两人实在都长得十分高大,床铺随即又发出抗议的嘎吱声。「你快下去,太重了,我的床很小,会支撑不住的。」她推推他的肩膀,这会儿连「麦可」都爬上床一起凑热闹了。
「你支撑得了就好。」沈彻暧昧道。
「我是说真的……啊!」她的话还未及说完,只闻「砰——轰——」巨响,她的单人床立即因负荷不了他们的重量而折断了脚,巨大的响声充满了整个房间。
「麦可」反射性跳下已半瘫痪的单人床,吐著舌头望向仍倒在灾难现场的两个人。
「发生了什么事?」蓝仲勋率先冲进房里,看著抱在一起,姿势又暧昧的两人,激动道:「你……你们两个刚才在做什么?为……为什么床会垮掉?」
芙菱红著脸推开压在身上的沈彻,努力想从残破的床上爬起身来。
「抱歉,我们刚才太激动了。」沈彻贼笑著,拉著芙菱站起来。
随后进来的沈逸彬大笑著,以手肘顶了顶蓝仲勋。「如何,我刚才跟你提的事情,你是不是要重新考虑一下?」
「什么事?」芙菱问道。
「我本来想,有关你结婚的事情,至少也应该等到你毕业之后再谈,可是看你们这个情形,我是应该要重新考虑一下了。」蓝仲勋跨进房内,一把揪住比他高出五公分的沈彻。「还有,你不是答应过我,在结婚前绝对不会做出侵犯小妹人身安全的事情。」
「我们根本什么都没做。」沈彻笑道,一脸无辜状。
「等你们做了还得了,难道你要芙菱挺著大肚子结婚吗?」
「大哥!」老天,大哥实在保守得可以,而且把事情看得太严重了。「为什么你们要背著我约定这种事情?真是无聊!」她气愤地叫道。「而且我也从没说过要嫁给沈彻。」
「为什么?难道你不喜欢我家儿子?」沈逸彬问。
「不是。」
「还是你嫌他的厨艺不好?」沈逸彬又问,这可是个很重要的问题,当初他可是靠著这一点才娶到曾雪媚的。
「也不是。」
「那么,就是他做了一些令你非常在意的事情。」
「……」
丙然!
「既然如此—那我们也不方便勉强你」沈逸彬叹口气,惋惜道。「不过,如果你能说出三个不能嫁给我们家沈彻的理由,并且能够说服我,那么我就会绝对禁止沈彻娶你,如何?」他气定神闲地观察芙菱的反应。
「三个理由?」她比著手指头,探问道。
「三个理由!」沈逸彬点头。
「爸!」沈彻皱眉,不晓得老爸心裹在打什么主意,但他可不愿别人拿他的终身大事开玩笑,和芙菱的事情,他自有打算。
沈逸彬摆摆手,完全不理会儿子的抗议,径自挑了书桌前的椅子坐下。「如何,想到了吗?」
「我还没毕业,不想结婚。」虽然觉得沈伯父提的这个问题有点怪,但芙菱还是认真地提出了第一个理由。
「我又没有要你现在立刻嫁给我。」沈彻抢先回答芙菱。
沈逸彬点点头。「这件事很容易商量,而且我们并没有强迫你现在就嫁人。」
芙菱思索了一会儿,又道:「我根本不会煮饭做家事,要怎么嫁人持家?对不对?大哥。」她看向蓝仲勋。
臂念中,总认为女孩子应该就要具备这项基本条件才行,因为没有男人愿意娶一位需要别人照顾的女孩回家当老婆,公婆们也不会喜欢一位笨手笨脚的媳妇至少电视剧里都是这样演的。
「这算什么理由!」沈彻举手敲敲她的脑袋。「我有嫌弃过你这点吗?」
「可是你常笑我爱睡懒觉。」芙菱嘟嘴道。
「这根本就是两码子事,傻瓜。」他又敲了一记,难道她连玩笑话都听不出来吗?
「如果是这件事,你根本不必担心。」沈逸彬笑道。「当年阿彻的妈嫁给我时,根本连米都不会洗。」
「而且她还以为‘发菜’是用人的头发下去煮的一道菜。」沈彻补充道,这已是家里最常拿来取笑老妈的一个笑话了。
「难……难道不是吗?」芙菱睁著疑惑的大眼询问蓝仲勋。
沈彻和沈逸彬面面相觑,同时沉默半秒,然后不约而同地大笑出声。
「老天,你老妈找到对手了。」沈逸彬拍著沈彻的肩,笑得不亦乐乎。蓝仲勋则为自己没有认真灌输小妹一些「基本常识」而感到后悔。
「你让不会也以为红烧狮子头是用狮子的头煮的吧?」沈彻捏捏她的鼻子。
「我当然知道不是。」芙菱气呼道,她也只不过是不知道发菜为何物而已,就被这样取笑,她好歹也念到大学快毕业了,竟如此小看她。
「既然前两个理由都不是问题,那么第三个理由呢?」沈逸彬笑问著。
望著几乎已快笑出眼泪的三个男人,芙菱重重地抛下一句:「有没有第三个理由已经不重要了,反正沈彻的目标又不止一个,而我是绝对不会嫁给一个不专情的人。」
「不专情?你说我不专情?」沈彻收住笑容挑眉道,显然对她的话非常在意。
「你跟何美丽……」
「你喜欢何美丽?」沈逸彬和蓝仲勋异口同声道,以一种怪异的眼神看他。
「我根本不喜欢何美丽,要说几次你才懂。」沈彻重重叹口气,他真想把她鲁钝的脑袋扭下来检查一下。
「我想阿彻也不可能喜欢那类型的女孩。」沈逸彬拉起芙菱的手,安慰道。
「这点你绝对可以相信我,儿子的眼光应该不会和老爸差太远才是。」
芙菱犹疑著,她也知道沈彻应该是不喜欢何美丽才对,可是不晓得为什么她就是非常在意,可能是因为何美丽认识沈彻在先,才会让她这么没有安全感……「可是……沈彻还有其它的对象……」
「谁啊?为什么连我自己都不晓得我有其它的对象?」沈彻真是有点啼笑皆非了。
「就是那位你已经认识很久,声音很好听;并且唤你‘小彻’的人……」
「她又是谁?」蓝仲勋严厉的目光扫向沈彻。
「小……彻?」沈逸彬模著下巴,听芙菱的形容倒像是……
「老天,你到现在还没发现吗?」沈彻弯著腰,不断拍著大腿,笑到下巴差点没掉下来。
「我们是不是错过了什么?」蓝仲达靠在房门边,他才和沈伯母出去买个东西,家里似乎就发生了颇精采的事情。
「你们为什么全在房里?不嫌挤吗?」曾雪媚也从门边探进半个身子。「嘎?小彻,为什么笑成这样?」
一听到「小彻」两个字,连沈逸彬和蓝仲勋都忍不住大笑起来。
「到底什么事这么好笑?」曾雪媚挤进房内,坐在沈逸彬的腿上,对沈彻说道:「小彻,你快告诉我。」
沈彻大笑著搂住芙菱。「有人吃醋吃到未来婆婆身上了。」
芙菱看看沈彻,再看看曾雪媚。慢半拍地,她才恍然大悟,老天,她到底闹了什么样的笑话!
※※※
芙菱无聊地拿著遥控器东按西转。
「为什么都没好看的电视节目呢?」芙菱大叹一声,关掉电视,怀搂抱枕,对著一旁呼呼大睡的「麦可」说道。以前她随时随地说睡就睡,可是现在,她竟然连最爱的午觉也睡不著。
她打量著正在睡觉兼打鼾的「麦可」。
说也奇怪,她跟「麦可」刚开始可以说是同「性」相斥—意指同样性情懒惰到看对方不顺眼。但不知为何,「麦可」现在老是喜欢跟著她,虽然有时它迟缓的动作并没有改进多少,但至少它不会再对她的话听而不闻。所以每次沈彻外出打球时,「麦可」就会来住她这里。
「懒狗,你觉得那个何美丽还会不会再做那种难吃的巧克力蛋糕给沈彻吃呢?」她模模「麦可」的脖子,故意吵醒它。
「麦可」以十秒钟的速度张开了眼楮,投给她一眼「你这个问题很无聊」的眼神后,依然只花了半秒钟的时间,就重新合上眼楮。
不错,至少它抬眼的速度已经比她第一次见到它时快了五十秒。
「好无聊哦!」她喃喃自语。「也许我也应该跟大哥学学做菜才对。」光学做蛋糕实在是不够的。
「麦可」不赞同地低呜一声,一头往沙发的抱枕里钻,它才不想当第一个试验品。
芙菱掀开抱枕,恶作剧地抓著「麦可」的耳朵,郑重说道:「虽然沈彻很会做菜,但他如果看到我亲手做出一桌的料理,他应该会很讶异吧﹗你觉得呢?」
这个女人真是闲疯了!才会如此无聊地对待一只无辜的狗﹗真可怜了「麦可」,必须在沈彻不在的日子里,跟她朝夕相处?
「你在跟谁说话?」蓝仲勋从书房里走出来。
「还会有谁,当然是‘麦可’。」家里也只有他们在而已。
「阿彻有说什么时候回来吗?」
「晚上会到。」这就是她为什么会这么无聊的原因了,因为沈彻又南下打球了,这回他坚持不带她同行。
「伯父伯母今天怎么都没来?」蓝仲勋问。
尽避沈彻不在,可是沈氏夫妇还是天天来蓝家报到,尤其是曾雪媚,更是越加喜欢芙菱,因为从她身上,她彷佛看到当年的自己,当然啦!她们两人胡涂迟钝的程度是有些不相上下的。
「他们去拜访一些老朋友了。」芙菱答道。这些天,曾雪媚在蓝家迷上了打电动玩具,每天都和芙菱打得不亦乐乎,今天她没来,说真的,芙菱还感到有些不习惯。
「如果你真觉得无聊,可以带著‘麦可’去公园里散散步,你们两个也该动一动了,沈彻一不在,你们就窝在家里。」蓝仲勋走进厨房,替自己冲了杯咖啡。
「也好。」她难得爽快地跳下沙发。「麦可」惊觉事态不妙,连忙将头又钻进抱枕堆里。「走吧!懒狗,躲也没用。」她死命拉它,强迫性地将它带到门口。
她坐在门边穿鞋时,电话铃响。
蓝仲勋接听后,将话筒转给她。「找你的。」
芙菱兴高采烈地折回屋内。「喂,沈彻吗?」沉默半晌。「哦……」她失望地低应一声。「有什么事吗……好吧……反正我刚好要出去……」道了再见,她挂掉电话。
「谁?」
「学弟约我见面。」她走回大门边,继续穿著鞋子。
「那个钱大培?」蓝仲勋问。
「嗯,说是有话对我说,反正他刚好也约我在公园。」她点点头,起身开门。
「我晚餐前就会回来。」
蓝仲勋点点头,在阳台上目送她和「麦可」步出公寓后才再走回书房。
约莫十分钟后,大门又传来开启的声音。
蓝仲勋从书房探出头来,心里正奇怪芙菱怎么又回来了。但一看到进门的是沈彻和蓝仲达,不禁有些讶异。「你们为何会一起回来?」
「刚在巷口遇到的。」蓝仲达倒了杯水,整个人瘫进沙发里。
蓝仲勋看向沈彻,问道:「你怎么这么早就到了?」
「当然是追不及待要见咱家小妹喽!」蓝仲达调侃道。
「芙菱呢?她不在吗?」沈彻左右张望了一下,他还特地带了她爱吃的太阳饼回来。
「钱大培约她出去了。」
「什么?」他们两人同时大叫。「什么时候出去的?约在什么地方?」沈彻急问道。
「约在公园,她才刚出去而已,你们可能在巷口错过了。」
「你为什么不阻止她去?」蓝仲达问道,同时也是沈彻想问的。
「她原本就是要带‘麦可’去散步,只是顺便而已。」蓝仲勋推推眼镜。「你们为何这样紧张?钱大培又不是什么坏人,他好歹也是我的学生。」
蓝仲达从沙发站起来。「就是因为他是你的学生,我才……」
「你还在调查他?」蓝仲勋问道。
蓝仲达耸耸肩,默认。其实他一直没放弃调查家里遭窃贼闯入的事情,他当然也锁定了其它的几个人,不仅是调查钱大培一个人而已,只是目前为止他的各项「巧合」比较多……
「我总觉得他的可能性不高。」蓝仲勋推测道,他当然也不希望这件事是他任课的学生所为。
「不管他是不是,芙菱都不应该跟他单独见面。」沈彻结论道,由于「赔大钱」曾经有追求芙菱的「不良纪录」,所以他就是不喜欢他们两人在一起。况且他才不关心「赔大钱」是不是那个闯贼,他比较怀疑的是他和芙菱被关进储藏室的事有关。「我去找她回来。」
同样地,他走到大门时,电话声突然响起。
由于蓝仲勋接听电话时的表情有些凝重,让沈彻不由地停下脚步看著他。
在两人的注视下挂回电话,蓝仲勋才缓缓地吐出三个字。「抓到了。」
「什么?」沈彻问。
「那个闯贼。」
「是钱大培吗?」
「不是。」蓝仲勋看向两人。「听说是一位学生因为被当掉的科目太多,可能面临退学,所以潜入学校教务处想偷改计算机里的成绩,被当场抓到。而且他已经承认先前曾潜入我们家中,所以现在他们希望芙菱和阿彻前去指认。」
「那我们还等什么!」沈彻转头又往门口走去。
「我看你是不想让芙菱和钱大培单独相处大久吧!」蓝仲达又取笑他。
「我也一起去。」蓝仲勋搭上外套。
三个男人就此匆匆地赶著出门——一个是纯粹为了赶去处理闯贼的事,一个则是急于带回迟钝的胡涂蛋,另一个——当然!只是为了赶去看热闹而已。
※※※
「嘿,大培——你怎么也来这里?」一声熟悉的嗲声开场白又出现了。何美丽看见等在公园门口的钱大培,立即扭腰摆臀地走向他。「怎么?还这么努力?」
一见到何美丽,钱大培似乎显得全身不自在,连忙从石椅子上站起。
「不是跟你说条件取消,你不必再追蓝芙菱了吗?」何美丽高傲地挥动她的纤纤玉指。「反正你就算追到她,我还是不可能跟你交往的。」
当初她为了摆脱钱大培的追求,顺便替自己减少阻力,才会随口开出这项条件。
只要他能够先追到那个老是碍在沈彻面前的蓝芙菱,她才会考虑跟他交往。
可是现在已经没有这项必要了,因为她已经放弃沈彻,转移「目标」;而这个「目标」当然就是蓝芙菱的二哥——蓝仲达。所以相对的,她根本不需再和蓝芙菱为敌,反而还需要大力地讨好她才对。
「唉,说真的,我觉得你还真是满丢脸的,竟然连蓝芙菱都追不到,不过也难怪,如果你的对手是沈彻,那么你根本连千万分之一的机会都没有。」她嘲讽道。
看著何美丽对自己的冷嘲热讽,钱大培总算是真正认清了何美丽的本性。
之前,他为了追求何美丽,对她开出来的条件都会尽力去做到,当时他根本没想到何美丽会存心和芙菱过不去,只以为她是为了考验他的诚心,直到他亲眼看见何美丽把芙菱关进储藏室……当时,他对何美丽的行为感到不解,还犹豫了好久才决定自行把芙菱先放出来再说。
后来,他一直觉得良心不安,所以今天才会决定约芙菱出来,想将事情的真相向她说明,并且道歉。
「我终于了解为什么沈彻会选择芙菱了……」钱大培看著何美丽说道,不禁怀疑自己当初怎么会因她的美貌而去追求她呢?
「你这话什么意思?」原本得意洋洋的何美丽,一听见他的话后,整个表情瞬间冻结起来。
「没什么意思。」钱大培重新坐回石椅上。「只是想建议你不必费心去追求芙菱的二哥了,你会得到像追求沈彻时同样的结果。」因为他相信沈彻看到的是芙菱的心,而不是她的外貌。
「哼,你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。」何美丽高高扬起下巴。
「我现在发现我根本就不喜欢吃葡萄。」钱大培反讽道,第一次佩服自己有这样的口才。
何美丽臭著脸,漂亮的脸上顿时失去光彩,她转过身,不想再理他。正想往蓝家方向走去的时候……
「啊!」她反射性叫了一声。
钱大培顺著她的目光望去,也惊讶地从石椅上站了起来。「芙……芙菱,你什么时候站在那里的?」
芙菱没有答话,只是径自走到何美丽面前,问道:「你喜欢我二哥?」
突如其来的问题,让向来脸皮颇厚的何美丽也顿时哑了口。
芙菱当然是听到了他们之间的对话。她并不怪任何人,只是觉得学弟有些可怜,无端被利用了。
另外,她觉得比较担心的一点是,如果何美丽真的将目标转向二哥,那么,必定意味著短时间内她还无法摆脱掉何美丽的纠缠,而她可怜的二哥,可能得步上沈彻的后尘,收到一堆蛋糕甜点。但这次,她是绝对不会帮二哥吃的。
※※※
好不容易打发掉何美丽,又听钱大培道了歉,蓝芙菱才真正将事情的始末了解清楚。
她带著「麦可」在公园里漫无目的散步著,考虑要不要将这件事告诉沈彻。
突然,透过红色栏杆,她瞥见在公园外的人行道上,停了一辆红色机车,十分眼熟——虽然脏了许多,但很像是她被偷走的那辆。
她一时兴起,趋上前隔著栏杆观看,发现机车牌照已被拆卸下来,为了确定,她更是努力地向前张望,想看看踏脚板上是否有她的签名,那是她刚买机车时所留的记号。
芙菱推推眼镜,整个人几乎是挂在铁栏杆上,乍看之下,别人恐怕还以为她才是准备要偷车的人呢!
好半天,才终于让她找到当初的签名。好个偷车贼,偷她的车竟还胆敢大摇大摆骑出来。
芙菱跳下栏杆,拉著「麦可」绕到门口出公园。她才一踏上人行道,就看见对街便利商店走出一名青少年男孩,正发动那辆红色机车准备离去。芙菱见状,不由地大吃一惊,如果她不立刻采取行动,她就要眼睁睁看著那个偷车贼骑她的机车扬长而去了。
「喂——」她走上前叫住他。
男孩看了她一眼,不但没停下来搭理,反而快速掉转车头催油离去。
「嘿,那是我的车」芙菱大喊一声,连忙上前追赶。而「麦可」一看到芙菱跑去追一辆机车,也大叫著跟在她后面跑。
正来到公园门口的沈彻和蓝家兄弟,一眼看到芙菱追著一辆机车而去,深觉情况不妙,便连忙跟在「麦可」后头冲上前去。
芙菱追了五十公尺后,见偷车贼越骑越快,她的怒气也就越来越大。那是她的车!他别想在她面前骑走它。
可能是平常太懒,所以累积大量的能量,抑或是她二十二年来沈睡的运动细胞突然觉醒所致,总之,芙菱使尽吃奶的力往前伸手一抓,竟然就让她抓到了偷车贼的衣服。
由于芙菱的「神来一手」,让偷车贼顿时失了重心,整个人向后摔离车子,和芙菱一起跌倒在地,而机车则往前打滑倒在地上。
此时,由后追赶上来的沈彻,一把扶起她,气急败坏地大吼:「你又在搞什么鬼啊?」
「他是偷车贼!快抓住他!」芙菱喊道,连忙从地上爬起来。
蓝仲勋一个跨步向前,轻易地便逮到正欲逃跑的偷车贼。「我没有偷车!」男孩扭著身子欲挣脱蓝仲勋的箝制,眼前出现的三个男人实在高得骇人。
「骗人,这车子明明就是我的、上面还有我的签名记号。」芙菱喘著气,走过去牵起机车。
沈彻本来该为她这莽撞的行为生气的,但现在他却忍不住大笑出声,因为他刚刚看到了一个「奇观」—他这辈子从没见「麦可」跑得如此勤奋,当然更没见她跑得这么快过。
瞧她刚才追机车的那股劲,实在很难想象她平常都是瘫在沙发上动都不动的。
也许她有未发挥的运动潜能!
「我想你可能不适合打篮球,反而适合跑百米。」他揶揄道。「你跑起来快得惊人。」
「废话。」芙菱根本没发现他在调侃她,兀自激动道:「这是我牺牲宝贵的睡眠,努力打工才赚来的机车。」骑没几天便被偷了,如今难得能再被她踫上,岂有不追讨回来的道理。
「也不需要这么卖命吧!万一受伤了怎么办?我还等著你来对我负责。」他敲她的头,她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不会再出这一堆奇怪的状况?
「负什么责?」
「阿彻,我看你还是明说好了,你又不是不知道小妹的智商,她怎么可能会听得懂。」蓝仲达煞有介事地说道,上前替芙菱牵起机车,并且跟在蓝仲勋的后头,预备到附近的警察局。
「你这是什么意思?」芙菱嘟嘴道,二哥说得好象她很笨的样子。
「瞧,她果然听不懂。」蓝仲达大笑。
「二哥!」
「好吧,其实我也应该对你负责的。」沈彻故意叹了口气,眼角露出难掩的笑意。
「为什么?」这下她更不懂了。
「还记得你五岁生日那天,被躲避球打中的那次吗?」
芙菱偏著头想了一会儿,感觉好象有点印象。「是……你打的?」
沈彻点点头。
「原来我生日受伤的纪录,有两次被球打伤都是你的杰作。」芙菱突然想到。
「那时你并没有被球打伤……」蓝仲达接道,嘴角已开始隐忍大笑的冲动。「事实上,你是差点被噎死。」
「被……噎死?」她的表情好象生吞鸡蛋。
「因为球打中你的时候,你正在吃棒棒糖……所以……」蓝仲达嘴角抽动著。
「你知道的,就发生悲剧了。」
「不好意思,那根棒棒糖刚好也是我送你吃的,所以你说,我是不是该对你负责?」沈彻补充道,笑著对她眨眨眼。
「你只要不再害我生日的时候受伤就可以了,不需要负什么责。」芙菱迟钝道,完全听不出沈彻的弦外之音。
「你只要让我负责,我保证这种事绝对不会再发生了。」沈彻举掌保证。
「你到底要负什么责啊……」
就这样,他们牵著机车、押著骑赃车的年轻人一路争执到了警察局……
※※※
然后呢?故事结束了吗?
童话故事里的公主和王子该过著快乐的生活吧!
小说剧情里男主角对女主角求婚的戏都该是唯美浪漫的吧?
蓝芙菱以前虽然从没谈过恋爱,但她起码是个女孩子,也一定会或多或少地有过种种关于自己未来的爱情憧憬。
但在她的众多幻想中,却从未出现这么一幕—他们的婚事,就在他们去警察局的路上,莫名其妙地说定!
她从没想过她会这么快就决定了自己的终身大事,但沈彻一直像绕口令似的说著什么负责之类的论调,讲得似是而非,令她头昏脑胀的,胡里胡涂地就答应先订了婚……
可她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啊!
不过,更令人跌破眼镜的是她竟然就在大学毕业典礼的当天,也同时举行了她的结婚典礼。
她——嫁给了沈彻——成了名副其实的六月新娘。
班上同学除了芷嫣之外,每个人都非常不可置信。
因为大家都常笑称她和芷嫣同样都是「温室里的花朵」,只是芷嫣是水仙花,而芙菱却是喇叭花,言下之意,无非是表示芙菱在班上是那种看起来极不起眼,也最没有男朋友的人,也就是很有可能会嫁不掉的那种人。
可却没想到全班最早嫁掉的,竟就是她!且对象竟然还是职篮明星球员沈彻。
无怪乎有些心存嫉妒的人,会冷嘲热讽地说句:「上天是公平的。」丑的女孩,往往都会挑到很帅的老公。
真是这样吗?美与丑的定界,往往是因人而异吧!
有人看的是外表,有人看的是真心。
沈彻和蓝芙菱的婚礼如预期般地吸引了大批媒体记者前来,在这些记者眼中,他们看到的是职篮明星沈彻,至于他的新娘,只不过是个比较幸运的平凡女大学毕业生罢了。
然而,在沈彻眼中,蓝芙菱才是他一生想照顾的宝。她懒,却也很真;她虽然不会煮饭,但她却很会吃,懂得欣赏他的厨艺——
照顾她,他甘之如饴。
幸福的种类有很多,这,也算是一种吧!
平凡如芙菱者,她找到了沈彻。
那你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