」其实他早就知道,「她」永远不可能属于他,只是无法将「她」完全放下。
但他发觉这几天欢欢在他脑里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,他也越来越难忽略她在自己心中的地位,欢欢是除了「她」以外,第一个让他放在心上的女子。所以他决定追求她,免得哪天她真的被别人给追走。
「这么说起来,我算是候补的喽!」她的语气有点酸酸的。
「这是先来后到的顺序不同,没有所谓正选、候补之说,我先认识‘她’,所以先喜欢上‘她’。」
他更进一步解释,「如果我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,相信你也不会喜欢这样的我。」
他说得对,如果他是一个喜新厌旧、见一个爱一个的人,早就被她给踢到天边去,又怎么可能心系于他?
虽然她一直告诫自己别吃回头草,但他这几个星期的「站岗」,的确再次攻占她的心。
她承认自己还是喜欢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