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除了他,谁家的豆浆满足了你的刁嘴?」她的嘴刁是天生的,幸好她养得起自己,他也养得起她,在食物上,他和她可以说是浪费得很彻底。
在哈佛大学念书的肘候,他有事没事就陪她飞到各地跑中国城,而后,她博士班毕了业,他硕士班毕了业,两人有志一同,索性把公司迁到中国城的地方设立,免得浪费两个人的机票钱。
谁也没问过谁,为什么两个人总是要一起跑中国城,也许她是中国人,而他是中日混血的缘故吧?「两个人都喜欢中国餐点」这个结论,在外人眼中似乎是天经地义到不得了的事。
既是天经地义,就不必费心思解释,久了,就真的成了习惯。
他和她一起养成的习惯还不止这个,若真要屈指算来,可能十根指头都数不完。
偏偏,他们从来不是情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