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,尽避知道剑渊下会高兴看到她——就像半年前在台北墓园巧遇时那次,他还无情地把花束扔到她脸上——但,芙湘不在乎,为了爱情而痴、而,都是一种幸福。
她好想跟他生活在同一个城市,好想好想!她不愿再隔著大半个地球,苦苦地想著池……只要能多接近他一点点,对她而言,都是很大的安慰。
好不容易存够学费来到纽约后,目前芙湘最重要的就是先解决打工的问题!
因为纽约物价奇高,念夜大这几年她所拚命存下的钱只够勉强支付学费,一下课她便要赶快去打工好筹措生活费,以及其它开支。
她是两天前到达纽约的,以前在夜大一个最要好的同学程佩玉早她一步到纽约,也申请到同一间艺术学院。所以,佩玉帮芙湘找到住处,就在她租来的住处隔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