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礼在第五街的圣汤玛斯教堂进行,婚宴设在圣里吉斯饭店。来宾有四百人,美妙的音乐和美食贯穿全场,十四名伴娘穿著桃红色细棉礼服;莎拉的礼服是用法国细棉布裁制的,拖纱长达二十尺,头纱是她曾祖母的珍藏。她美得不可思议。佛雷也英俊饼人。这一天阳光灿烂无比。这是一场完美得没话说的婚礼。
蜜月也非常美好。佛雷借了朋友位于鳕鱼角的房子和一艘游艇,两人单独度过新婚的第一个月。莎拉起初对他很害羞,但是他非常温柔、善良、幽默。他也展现出鲜见的智能。她还发觉他擅长操纵游艇。他的饮酒量大为减少,莎拉为此松了口气。他的嗜酒在他们婚前几乎令她开始担心。而他对她说这只是为了开心。
他们的蜜月太惬意,她在七月时简直不想返回纽约,可是借房子给他们住的朋友就要从欧洲回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