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求证自己倾向,离开家之后卫擎歌来到纽约最有名的男男酒吧,纽约夜未眠并不是指整个区域,但是这里铁定是夜猫一族的故乡。
一进酒吧,他就感受到来自四面八方超高伏特的眼光,那些视线大咧咧的表示著爱慕之意,却叫他大感吃不消。
让女人崇拜爱慕是一种光荣,让男人目不转楮盯著又是另一回事,足以让他全身冒起鸡皮疙瘩。
在他坐定,一个看起来雄壮有力的男人向他靠了过来,语气温柔的询问:「生面孔喔,头一回来这里吧?」
「你怎么知道我头一回来?」他没有转头,径自向酒保点了酒。
男人笑说:「因为我天天来。」
「天天来?」他纳闷的想,男人和男人禁得起天天来上一回吗?
实在不能够怪他这么想,因为男人和男人毕竟违反天地运行法则,所以他无法想象那种作法到底是怎样一种激烈状况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