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来的时间里他几次展现热情,如炙人的火焰,她只有小心闪避,却没想到无心的「欲擒故纵」会更增加男人的爱恋。
临离开别墅前,彭宪征说:「你还没有答复我的求婚呢!」
「我……我必需仔细想想,这一步跨太大了。」她说实话。
「我是太心急了,两个月就要你爱我、嫁我,又搬到纽约,难怪你会犹豫,偏我最缺的又是时间……」他很绅士地说:「不过,我仍会本著最大耐心,等著你那声Yes。」
不!搬到纽约是多年的心愿,她可以立即飞去呀!她忘了提的是,她有个交往多年、感情极深、差不多要结婚的男朋友。
如果抛弃相爱十年的男朋友,嫁给才刚认识两个月的男人,她算什么样的女孩?传统叫「背叛」,是邪恶无耻,千夫所指的,很坏很坏的女孩,是不是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