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小曼头皮发麻地抖著身子,瞪著官京逸拿在手里的字条,小脸上写满难以置信,那字条怎么会在他手上,她明明放在房间的抽屉里。
难不成是那晚她拿文件回家加班,因为咳嗽咳得厉害,她从抽屉里翻找喉糖时不小心把这张小字条给翻出来了,自己却没有发现,然后夹在文件里她不知道,就这么一路送到官京逸眼前。
若是这样,她可以想象当初拿到那份财务合约的主管有多紧急,甚至是没有复查就送出去了,难怪之后会有合约金额不符的问题产生。
那字条她藏了十年,少女时的她曾心动地写下对他的喜欢,一直都舍不得丢,还很小心地收著,现在却被当事人给拆穿了。
「这是你写的?」
那字迹是她的,她无法不承认,但要她当著官京逸的面承认,她没有那份勇气承认自己的自作多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