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一向最能体谅人。一定要来观礼呀。」
「一定,一定。」
他走后,她才看到日期是今天。
看,能不气吗?今天虽然是周末,她还得上半天班,剩下不到半天的时间,她哪里来得及置新装?
喜筵在凯悦大饭店,新娘是大企业家的千金,那排场有多盛大,用脚趾头想也想得出来。她要如何装扮才不会输了人又输阵?
比什么呢?她一个月的薪水,搞不好千金小姐买套套装就报销了。
稍后,在敦化南路一家欧洲进口服饰名品店中,看著架上一套纯麻套装标价牌,孟廷的眼珠子差点掉出来。
差多了。她的月薪,只够买套装的两只袖子。
哗,麻比丝还贵哪!
这就是所谓的「新潮」!
想想从前,麻料是乡下穷人穿的,粗衣麻衫布裙嘛。现代人仿古也仿得太凶了,会给古人笑得死去活来。
孟廷真的笑得蹲在地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