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著,有客栈他不住,偏要往野地睡,三餐更爱打野味、食野果、抓河虾小鱼,当然还得用手吃,虽然她可以不吃,可是愈走脚步愈蹒跚,至于舒服的骑在马上的唐缙祖——
对!这贼人自称叫唐绍祖,还要她把这个名字刻进脑袋里,因为这一生,她绝对离不开这个名字。她是不知道能不能离得开,但她相信自己绝不会忘了这个可恨的名字的!
尤其这会儿,他看她走得踉跄,却没有要让她上马背的意思,更可恶的是,他还故装无辜,一副是她自找的,他其实也很心疼的嘴脸!
为此她当然是气得牙痒痒的,但为了仅存的一点点骄傲,只能勉强自己吃那些难以入口的鬼东西,然后乖乖的走路。
只是,究竟走几天了?她的脚都起水泡了,每走一步就疼一次,不知道自己还能撑多久?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