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她心里,眼前这个高大的巨人已变成圣经中的"高力亚土",而她,就是杀死巨人的"大卫"。
只是不像故事中的圣战英雄,她并不打算杀死她的对手。否则,她大可以瞄准他的太阳穴。不,她只是想打昏他,因此她选择了他的额头。是上帝的旨意,让他下半辈子永远带著这块标记;在这个黑色的胜利日,给他一个永志不忘的暴行标记。
诺曼人已经赢定了这场战役。再过一、两个小时,他们就可以攻破城池,长驱直入。
这已经无可避免了。她知道,她为数远不及敌人的撒克逊弟兄现在完全处于劣势,撤退是唯一合理的选择。没错,无可避免。可是她实在咽不下这口怨气。
这个诺曼巨人是三个星期以来,诺曼底公爵,"征服者"威廉派来攻占她这块领地的第四名战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