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他初回纽约的那一天,他就在休息室里的床头柜上无意之间看到这本本子,他如获至宝,开心得连睡觉作梦都会笑。
要是他早知道她会这么这么想他,他会再早一点回来,也不必在布拉格当那么久的无业游民,每天还得听凌彩和霍曼那家伙吵架。
这小彩儿也真是的,看上人家不懂得表现出淑女的样子就算了,还每天照三餐跟人家吵、找人家的碴,真不知道她脑袋瓜子里装什么?她以为霍曼会喜欢一只母老虎吗?啧!
「自作多情!我才不是这样,把本子还给我,你这个小偷。」努力踮起脚尖,她只差没直接爬到他身上去把东西给夺回来。
「我小偷?是你怕我不明白娘子你的心,才故意把本子放在床边给我看的吧?」
「胡说!」真是越说越离谱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