」
必静海本来也这么认为,可看他笑得很开心的样子……有鬼!一定有鬼!他为什么笑得这样贼兮兮的?她应该马上去把契约书拿出来看。
她去桌子抽屉旁把那张契约拿出来,看著看著忽然大叫,「岳衢颖——」
「又怎么了?」
「立约日算起一个月内,乙方必须无偿接受甲方求婚,并于求婚日签定结婚证书。」她好气又好笑,这比「情妇契约」更荒谬。「谁要跟你结婚?」
「别吃味,那个女人就是你,这辈子我想娶回家的,也只有你。」
「谁跟你说这个?我的意思是我不要一个月内结婚。第一次婚姻是‘闪婚’,第二次又‘闪’,够了喔。」
「只要是对的人,就算三天内结婚也不奇怪。更何况这一次的准备期,有比第一次更久了。」
「同样在你的家人都反对的情况下吗?我不喜欢这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