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生以来,蓝芙菱第一次深刻体会到什么叫「人怕出名猪怕肥」。
早知如此,她宁愿选择肥死。
人的心理有时真的很奇怪。好象上电视报纸是一件很难、很了不起的事,其实要上报纸还不容易吗?只要随便犯上一件重大刑案,保证照片登得大大的,而且还没人会同你抢版面;至于跟所谓的「偶像」合照到底是不是一件很值得兴奋的事呢?说实在,她也不太清楚!
因为她从小到大从没迷过偶像,如果硬要找出一个,充其量她也只喜欢过傅培梅,但当时她唯一的想法仅是——当傅培梅的小孩一定很幸福,每天都可以吃到好吃的食物。至于她到底是不是她的偶像,她就不清楚了,不过目前她唯一可以确定的是——沈彻绝绝对对不是她的偶像。
芙菱张著大嘴,重重打了个呵欠。
一夕成名的后果实在有点可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