」沈彻两手插在裤袋里,兀自走在芙菱之前。
她低著头跟在他身后,意外地发现他的脚上穿著拖鞋,心底顿时升起一股莫名的感动,想必刚才他是急忙赶来救她的。
她想跟他道谢,却说不出口,只能盯著他修长的腿,道:「想不到你跑得还满快的。」
「我是篮球队的前锋,当然跑得快。」沈彻回过身来看她,不懂她到底是在恭维,抑或是在损他。他盯著她,眉头纠结。「你在干么?」
「嘎?」
「你的手在干么?」她的右手从刚才就一直拚命搓著衣服。
「我的手……刚才……」她的脸发烫,犹豫著要不要告诉他。「打到歹徒那里!」
「哪里?」他挑著眉。
「就是‘那里’啊!男人的要害!」她尴尬地说道,那种怪异的「触感」老是挥之不去。「感觉好恶心,我现在想起来还觉得想吐。」
「那就不要想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