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们认为我在工作上有疏失,而且他们认为那是因为我的私德有问题所致。我满心的不甘,可是又能怎么样!人微言卑,我终于还是交出佩枪和警微,只不过我没有留职停薪,我太生气也大失望了。我直接告诉他们我要辞职——我不要待在这样一个歧视我的环境。
晚上我立刻接到阿爸来的电话,他气得说再也不认我这个女儿了;我听到阿母在电话旁边哭哭啼啼的声音。他们完全不能相信自己的女儿居然做出这种见不得人的事情,阿爸大吼著叫我永远不要回去,他说他就当没生过我这个女儿。
从头到尾,我连说一句话的机会也没有,就被宣判了死刑——我突然觉得自己像是活在三十年代的女人,好像不是个人,而是一件没有生命、也不会说话的东西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