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先前所言,逛不到十分钟,韦的脚就疼了。
「我的脚好痛哦。」韦苦著一张脸,低声对朋友抱怨。
朋友看了韦一眼,不搭话,脸上表情则明白的写著「我早就知道了」这六个大字。
没办法,都已经出门了,街还是要逛的,是以韦拉著朋友的手臂,才有办法继续往前走。
「果然这鞋子就是中看不中用,愈是漂亮的鞋子,穿了愈痛。」此乃韦多年来的心得。
「对呀。」朋友心有戚戚焉,也是被鞋子漂亮的外表所迷惑的其中一员。
又走不到十分钟,韦已经要宣告阵亡,就要倒地不起。
「喂,我不行了,我的脚痛得要命!我不走了,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休息吧。」韦不想跟脚下的高跟鞋硬拚,就算拚赢了又如何?也没奖牌可领,不如早早弃械投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