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趟走上去,我突然觉得自己的体力,原来还不错,我总是走在最前头(带著Dinosaur和野餐篮,所有的矿泉水跟零食大概五公斤重,全是我提著),姊夫背著一只背包只装几片尿布、两件小孩防风防水衣,牵著慢慢走的卢小小,走没多久就气喘吁吁(唉唉,显然高尔夫球不是锻炼体力的好运动)。姊姊因为背著八个多月大的老三小卷毛(这是我帮她取的绰号,其实她祖父母叫她「爱子公主」)走得上气不接下气,我还可以谅解,不过,姊夫就真的……唉唉(我只能叹气)。
我走很快,因为我希望尽早结束这场「爬山」,而且我走多快,Dinosaur就跟多快,我想白天给他操一操,晚上他应该会好好睡,不会再卢到半夜。
没多久,姊姊和姊夫就被我们抛远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