」
听著她「好心的建议」,沈彻简直快笑出来了,这叫「一物克一物」,有时一个很懒的人就是看不惯有人比她更懒,尤其是当对方还是只狗的时候,那更是分外眼红。
穿好鞋子,沈彻双手交叉于胸前,似笑非笑地靠在门边。「如果你叫得动它的话,我是不介意带它出门。」
一得到沈彻的许可,芙菱卷起袖子,毫不客气地走向「麦可」。「起来,大懒狗,带你去活动这身懒骨。」
「麦可」眼皮抬都没抬。
「它叫「麦可」。」沈彻微笑提醒道,一脸看好戏的样子。
芙菱撇撇嘴,改变策略。「我带你去公园看漂亮妹妹。」
「麦可」睁了条细缝瞄她,投给她鄙夷的眼光,连狗都知道这个时间公园里只有阿公阿妈。它伸了个大懒腰,继续睡它的大头觉。
这只大笨狗。芙菱的耐心宣告用尽,她踢了踢沙发。「你是猪啊!快起来。